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机构地区:[1]宁德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法律系,福建宁德352100
基 金:2006年度福建省教育厅B类社会科学研究资助项目(JBS06185)
年 份:2007
卷 号:24
期 号:3
起止页码:328-332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NSSD、普通刊
摘 要:新《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司法解散制度是保护股东权益的一个救济制度,具有很大的功能,但由于规定过于简单、原则、抽象,其不足也是明显的。从指导司法实践角度考虑,建议在《公司法》司法解释中针对公司司法解散制度的原被告主体资格、案件管辖、法院立案审查、解散公司要件认定、举证责任分配、调解程序以及最后的裁判结果等方面做进一步细化规定,从而完善公司司法解散制度,以更好地发挥该制度的积极作用。
关 键 词:解散公司请求权 司法解散 公司僵局 股东权
分 类 号:D922.29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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