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忘记密码

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刑事和解在我国的适用及构建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孙宝民[1] 吴春波[2]

机构地区:[1]武汉大学法学院 [2]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

出  处:《中国刑事法杂志》

年  份:2007

期  号:4

起止页码:75-80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CSSCI、CSSCI2006_2007、RCCSE、RWSKHX、ZGKJHX、普通刊

摘  要:刑事和解制度是对轻微刑事案件进行非刑事化方式处理的一种制度。我国构建刑事和解制度,应将刑事和解程序的适用限制在审查起诉阶段,范围限于未成年人犯罪和轻微刑事案件,检察机关在刑事和解程序中充当调解人,赋予和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对当事人权利进行救济。同时要建立相应的配套措施:广泛适用非监禁化措施;取消检察机关不起诉的人为限制;建立暂缓起诉缺席建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对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犯罪建立刑事污点限制公开制度。

关 键 词:刑事和解 检察机关 未成年人犯罪 轻微刑事案件

分 类 号:D925.2]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版权所有©重庆科技学院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渝B2-20050021-7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8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