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忘记密码

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嫖宿幼女罪之罪刑辨析    

Study on Nature and Penalty of Crime of Whoring with a Girl under the Age of Fourteen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彭文华[1]

机构地区:[1]佛山大学法律系,广东佛山528000

出  处:《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年  份:2006

卷  号:33

期  号:6

起止页码:152-155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BDHX、BDHX2004、NSSD、RCCSE、RWSKHX、核心刊

摘  要:嫖宿幼女罪,是指以支付报酬为代价,不违背幼女意志,与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嫖宿幼女罪是妨碍社会风尚的犯罪,是拟制的法定犯。嫖宿幼女罪之弊端:抛弃了对幼女身心健康的重点保护原则,赋予了幼女的性意思能力与意志能力,为对幼女的性犯罪提供了减免罪责的借口,致使猥亵幼女的犯罪形同虚设,既遂与未遂的区分标准难以界定。刑罚适度化与轻刑化是嫖宿幼女罪的法定刑完善的方向。

关 键 词:嫖宿幼女罪 自然犯 法定犯 强奸罪 猥亵儿童罪

分 类 号:D924.3]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版权所有©重庆科技学院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渝B2-20050021-7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8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