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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新中国偷税罪的立法沿革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程启芬[1] 赵琳琳[2]

机构地区:[1]中国刑警学院经济犯罪侦查系 [2]中国刑警学院

出  处:《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年  份:2006

卷  号:21

期  号:4

起止页码:42-48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NSSD、RWSKHX、普通刊

摘  要:建国三十年,国家几乎不征税,也就用不着规定偷税犯罪。“79刑法”中关于偷税罪的规定,也只是宽泛、粗略的规定。1986年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立案标准》解决了偷税罪在司法实践中的操作性问题。1992年3月的《两高解释》明确了偷税罪的主体,明确了偷税罪的五种偷税手段,明确了偷税罪的起点标准;1992年9月的《税收征管法》和《补充规定》标志着中国税收征管工作走向法制化。“97新刑法”则使偷税罪的立法渐趋完善,而2002年的《高法解释》则解决了司法实践中对于偷税罪刑法适用的诸多问题。

关 键 词:刑事立法 偷税罪 立法沿革  

分 类 号:D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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