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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试论汉唐时代家庭继承制度的反向制约    

Discussion of the Backward Acting in the Family Inheritance System during Han and Tang Dynasty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马新[1] 齐涛[2]

机构地区:[1]山东大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所,山东济南250100 [2]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山东济南250100

出  处:《齐鲁学刊》

年  份:2006

期  号:6

起止页码:45-52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6_2007、NSSD、RCCSE、RWSKHX、SKJJZZ、核心刊

摘  要:家庭继承制度包括家产继承与身份继承两大内容。汉唐时代家庭继承制度中,上述两种继承的基本原则与精神恰相泾渭。家产继承中的“均”与身份继承中的“不均”,家产继承中的“不分嫡庶”、“不分长幼”与身份继承中的“嫡庶分明”、“长幼有序”,再加上王朝政权对家产继承与身份继承不同的行政态度,共同构成了一种互相贯通的反向制约关系。这种反向制约是中国古代小农家庭与小农经济存续的根本保障,也是中国古代基层社会稳定延续的根本保障。

关 键 词:家庭继承 家产继承  身份继承  

分 类 号:C91[经济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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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被引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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