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机构地区:[1]宜宾学院法学与公共管理系,四川宜宾644000
年 份:2006
卷 号:6
期 号:9
起止页码:123-127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NSSD、普通刊
摘 要:德国“双轨制”法学教育,实行宽进严出,不作时间上的限制,并且具有制度和法律保障,注重实践性,因此对高质量的法学人才的培养大有裨益。它的培养目标从偏重培养法官检察官的“统一法律人”,向注重包括律师职业和律师实务在内的“法律职业专业人才”方向转变;从培养“爷爷法律人”的8-9年学制向6-7年缩减;改革国家考试制度,充分发挥大学法律系教学积极性,在各大学法律系开展提高教学质量的良性竞争:这些经验是中国法学教育与改革应当借鉴的。
关 键 词:德国 双轨制 法学教育 改革 启示
分 类 号:G649.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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