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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先秦儒家论和谐社会的构建——兼论其对当代中国和谐社会法制建构的精神意义    

Pre-Qin Confucian Way of Constructing Harmonious Society—— with Special Consideration to Its Theoretical Implications for Constructing Legal System of A Harmonious Society in Contemporary China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赵明[1]

机构地区:[1]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研究所,重庆400031

出  处:《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和谐社会法制构建的精神前提研究"(05AFX002)之阶段性成果

年  份:2006

卷  号:30

期  号:5

起止页码:24-32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BDHX、BDHX2004、NSSD、RCCSE、RWSKHX、ZGKJHX、核心刊

摘  要:先秦儒家在创造性地阐释礼乐文化传统的基础上,针对“礼崩乐坏”的现实困境,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思想方案。他们所追求的和谐社会是一种与人性培育紧相关联的礼制秩序和礼乐文明,它兼具等级划分和仁爱互助的两种功能,其实现的关键在于作为政治中人的“君子”必须“克己复礼”。这与当代中国所追求的法治文明与和谐社会有着本质性的区别,但它仍能给予当代人们以重要的思想启迪。

关 键 词:先秦儒家 和谐社会 礼乐文明 法治文明

分 类 号:DF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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