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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刑事诉讼告知义务初探    

Notice Obligation in Criminal Proceedings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毛建平[1] 曾军[2] 段明学[2]

机构地区:[1]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重庆401147 [2]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检察院,重庆400700

出  处:《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年  份:2006

卷  号:8

期  号:2

起止页码:74-82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CSA、CSA-PROQEUST、NSSD、RWSKHX、UPD、普通刊

摘  要:告知义务是国家赋予国家机关(含警察、检察官及法官)告知被追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相关的事实、理由及权利的义务,是国家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承担的关照、帮助被追诉人实现其权利的一项特别义务。设定国家机关的告知义务,有利于保障被追诉人充分行使其权利。不论是国际公约还是一些法治发达国家都有关于告知义务的明确规定。我国刑事诉讼法对于告知义务的规定相对简单,应参照并借鉴国际公约及西方法治发达国家的立法经验,予以修改与完善。

关 键 词:告知义务 被追诉人 权利保障

分 类 号:D9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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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被引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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