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机构地区:[1]厦门大学法学院罗马法研究所
年 份:2006
期 号:5
起止页码:3-17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6_2007、NSSD、RWSKHX、SKJJZZ、核心刊
摘 要:本文研究了行为经济学以三个“有限”取代三个“完全”对于民法理论变革的影响:意思自治原则的崩溃、从父亲到儿子的运动的发生、不对称家长制的接受、民法与经济法界限的重新厘清。批判了民法理论100多年来的过渡稳定现象,呼吁根据新时代精神建构新民法理论。
关 键 词:行为经济学 意思自治原则 有限的理性 经济人假设 不对称家长制
分 类 号:D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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