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机构地区:[1]湖南大学法学院
年 份:2006
卷 号:28
期 号:1
起止页码:79-88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6_2007、NSSD、RCCSE、RWSKHX、SKJJZZ、ZGKJHX、核心刊
摘 要:根据马克思关于社会成员具有公民与私人的双重身份和公权利与私权利的双重权利的理论,可以将民间社会理解为具有私人社会与公民社会双重属性的存在。公民社会是同政治国家相对应的政治社会,是组织化的政治存在,区别于分散的自然人社会的经济存在或民事主体存在。非政府组织是公民社会的核心力量。公民社会的特性和作用是让各个社会阶层有其组织和表达民意的渠道来参与国家政治,影响国家的决策。
关 键 词:公民权 公民社会 非政府组织
分 类 号:D911]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