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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意识形态的合法性诠释功能及其限制    

The ideology's function of legitimate justification and it's limit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何显明[1]

机构地区:[1]浙江行政学院政治学研究所,浙江杭州310012

出  处:《现代哲学》

年  份:2006

期  号:1

起止页码:24-31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6_2007、NSSD、RWSKHX、核心刊

摘  要:意识形态最主要的政治功能就是为统治秩序提供一种合法性辩护,唤起被统治者对既有政治秩序的合法性信仰。但是,意识形态的合法性功能是有限度的,政治合法性具有一定的由政治秩序本身决定的不依统治者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性规定,意识形态的合法性诠释不能违背政治统治最基本的道义原则。同时,意识形态功能的发挥还必须同其它合法性策略有机地结合起来。在建构合法性的政治实践中滥用意识形态,往往会进一步加剧政治合法性危机,导致严重的政治后果。

关 键 词:合法性 意识形态 政治文化 政治功能

分 类 号:B036] D03[政治学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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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被引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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