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忘记密码

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论废除民事权利能力制度的必要性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傅强[1]

机构地区:[1]中共北京市委党校法学教研部

出  处:《新视野》

年  份:2005

期  号:5

起止页码:71-73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4_2005、NSSD、RCCSE、RWSKHX、ZGKJHX、核心刊

摘  要:民事权利能力制度是等级社会、特权时代的产物,其功能在于满足统治者根据自身意志对民事主体进行选择的需要。自然人权利能力的普及使权利能力制度成为不必要,而自然人权利保护的具体化和权利不断延伸,使权利能力制度在保护权利上变得力不从心。与此同时,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平等性以及大量法人以外的组织权利能力的被承认,使民事权利能力制度不再成为划分不同法人之间以及法人与非法人组织的界限。因此,民事权利能力制度已丧失了存在的理由,应当废除。

关 键 词:人格 民事权利能力 等级社会  身份制度  

分 类 号:DF51]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版权所有©重庆科技学院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渝B2-20050021-7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8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