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机构地区:[1]江苏食品职业技术学院经济贸易系
年 份:2005
期 号:4
起止页码:24-26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4_2005、NSSD、RCCSE、RWSKHX、核心刊
摘 要:一直以来,关于校方侵犯大学生权利的新闻时有所闻,比如,与情侣接吻被学校开除、因为是乙肝携带者被学校劝退,四、六级考试作弊被吊销毕业证等。这些侵权个案迫使人们不得不思考:大学生在面对来自校方的权力伤害时,应该如何维护自身权利?教育部已发布了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强化了对大学生权利的尊重和救济。其中,第60条规定“学校应当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受理学生对取消入学资格、退学处理或者违规、违纪处分的申诉。”这一规定,实际上赋予学生对学校给予的各种处分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和申诉权,体现了高校学生管理的人文法治思想,有利于在“高校自治”框架下解决校方与学生的权利纠纷。本文拟就学生申诉权的现实需要、理论根源及规范运作进行剖析,以便能更好地尊重和保障学生的申诉权。
关 键 词:大学生权利 申诉权 普通高等学校 高校学生管理 考试作弊 学生申诉 入学资格 法治思想 高校自治
分 类 号:D922.16]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