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机构地区:[1]株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策划与现代管理系,湖南株洲412007 [2]株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文社科系,湖南株洲412007
年 份:2005
卷 号:10
期 号:4
起止页码:65-67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NSSD、普通刊
摘 要:现行的夫妻损害赔偿制度适用范围仅限于婚姻法列举的4种行为.不足以全面地保护夫妻的人身权和财产权.适用条件仅限于夫妻离婚时或离婚后1年以内.不能保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因此,它不能适应现代社会保护人权的需要。
关 键 词:夫妻权利 损害赔偿 适用范围 适用条件
分 类 号:D9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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