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忘记密码

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司法认定    

As affirm for unknown offense in source in a huge sum of property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吴访非[1] 贾艳婷[2] 公民[3]

机构地区:[1]沈阳建筑大学文法学院,辽宁沈阳110168 [2]沈阳建筑大学教务处,辽宁沈阳110168 [3]沈阳大学师范学院政法系,辽宁沈阳110015

出  处:《沈阳建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年  份:2005

卷  号:7

期  号:2

起止页码:88-89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NSSD、RCCSE、RWSKHX、普通刊

摘  要: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刑法新增加的罪名,笔者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构成要件入手,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论述;对差额部分的财产何为"数额巨大"、差额财产部分的数额计算、关于"责令说明"的有权机关以及"不能说明"的时间界限等问题做了较为详细的探讨。

关 键 词: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司法认定 刑法 构成要件

分 类 号:D924.392]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版权所有©重庆科技学院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渝B2-20050021-7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8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