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机构地区:[1]东北财经大学文化传播系,辽宁大连116025
年 份:2005
卷 号:7
期 号:3
起止页码:30-33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普通刊
摘 要:人类社会文明的高层境界是法律与美育的交融互摄。美和法均追求"真"和"善"的永恒价值,美学和法学所遵从的都是美的本质。法虽然表面上丧失了令人愉悦的直观趣味,实质上却隐蔽了法学所内蕴"真"与"善"的美学价值。从"美"的特征与"法"的属性探究二者内在关系发现,和谐与秩序构成法学与美学的共同交会点。法美学作为一种审美意识的高级操练,是"美"为"法"体现美的内在价值,司法的价值在于最终实现和谐的美。
关 键 词:美的 维度 社会文明 美学价值 内在关系 审美意识 法学 交会点 和谐 高级
分 类 号:F272.3[工商管理类] TS9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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