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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三亚市推行干部待岗培训制度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陈曦[1]

机构地区:[1]中共三亚市委组织部

出  处:《党建研究》

年  份:2005

期  号:4

起止页码:62-62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BDHX、BDHX2004、核心刊

摘  要:为进一步健全干部“能下”的运行机制,海南省三亚市推行《三亚市干部待岗培训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不胜任岗位工作、经诫勉谈话后仍不胜任岗位工作,或有违纪行为,不适合在机关工作,又构不成辞退条件的处级(含正处级)以下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免去原职务,离开机关工作岗位,参加培训,符合条件后重新上岗。待岗时间为一年。

关 键 词:三亚市  培训制度  待岗 干部 推行  岗位工作 运行机制  暂行规定  违纪行为 机关工作  工勤人员 工作人员  工作岗位  海南省  胜任  谈话  职务  上岗

分 类 号:F272.92[工商管理类] F249.20]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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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证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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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被引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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