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机构地区:[1]中共三亚市委组织部
年 份:2005
期 号:4
起止页码:62-62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BDHX、BDHX2004、核心刊
摘 要:为进一步健全干部“能下”的运行机制,海南省三亚市推行《三亚市干部待岗培训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不胜任岗位工作、经诫勉谈话后仍不胜任岗位工作,或有违纪行为,不适合在机关工作,又构不成辞退条件的处级(含正处级)以下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免去原职务,离开机关工作岗位,参加培训,符合条件后重新上岗。待岗时间为一年。
关 键 词:三亚市 培训制度 待岗 干部 推行 岗位工作 运行机制 暂行规定 违纪行为 机关工作 工勤人员 工作人员 工作岗位 海南省 胜任 谈话 职务 上岗
分 类 号:F272.92[工商管理类] F24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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