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机构地区:[1]浙江大学法律系,浙江杭州310028 [2]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浙江杭州310032
年 份:2005
卷 号:35
期 号:2
起止页码:119-126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CSA、CSA-PROQEUST、CSSCI、CSSCI2004_2005、IC、NSSD、RCCSE、RWSKHX、SKJJZZ、ZGKJHX、普通刊
摘 要:从侵权法的角度考察,我国国家赔偿制度中的违法归责原则属"主观违法",这一认识可以克服违法归责原则的局限性:将违法视为行政机关对各类为其设置注意义务的法规范的违反,从而扩大了违法归责原则的适用范围,但该原则仍然存有无法克服的局限。在分析法学的"主客观法律秩序理论"的分析框架下,过错归责原则意味着对主、客观法律秩序的双重违反,而无过错归责原则仅仅是对客观法律秩序的违反。完善我国国家赔偿归责原则的根本出路,在于以过错归责原则取代目前的违法归责原则,并将无过错原则确立为辅助性的原则。
关 键 词:违法 客观法律秩序 主观法律秩序 过失责任原则 无过失责任原则
分 类 号:D9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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