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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制定统一法律,确定保税区功能、地位势在必行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牛洪勇[1] 杨淑清[2]

机构地区:[1]圣天律师事务所 [2]天津市司法警官学校

出  处:《天津律师》

年  份:2002

期  号:3

起止页码:35-38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内刊

摘  要:1990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我国第一个规模最大,启动最早的保税区“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成立。截止到2001年底全国已发展到15个保税区。他们是:上海外高桥、天津港、大连、青岛、张家港、宁波、福州、厦门象屿、广州、深圳福田、深圳沙头角、深圳盐田港、珠海、汕头、海口保税区。

关 键 词:上海外高桥保税区  广州  深圳  盐田港  张家港  汕头  天津港  势在必行  最大  地位  

分 类 号:D997] F127[法学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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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证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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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被引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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