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忘记密码

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法律与艺术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李楯[1]

机构地区:[1]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社会学研究所

出  处:《中国社会导刊》

年  份:2001

期  号:3

起止页码:55-56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BDHX、BDHX2000、核心刊

摘  要:艺术,从法律的角度看,是一种表达自由.中国宪法第47条规定,公民有进行文学艺术创作的自由.探究法治的精髓,法律对于这种自由,非因尊重他人权利或名誉,以及保障国家安全或公共秩序,公共卫生或风化,并以法律明文规定,不得限制;非因鼓吹战争或其他暴力,鼓吹民族、种族或宗教仇恨,并以法律明文规定,不得禁止.

关 键 词:法律规范 艺术行为 社会风气 传统文化 人体艺术

分 类 号:D90-05]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版权所有©重庆科技学院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渝B2-20050021-7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8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