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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新论丢失枪支不报罪的主观罪过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陆诗忠[1]

机构地区:[1]河南师范大学法律系,河南新乡453002

出  处:《政法论丛》

年  份:2005

期  号:1

起止页码:22-24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RCCSE、RWSKHX、普通刊

摘  要:认定丢失枪支不报罪的主观罪过 ,一方面要坚持“危害结果标准说” ;另一方面 ,要严格区分“严重后果”与“危害结果”的界限。基于以上认识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主观罪过形式应为故意 ,既包括直接故意 ,也包括间接故意。

关 键 词:丢失枪支不报罪 主观罪过形式 危害结果  严重后果  间接故意 直接故意 认定  坚持  

分 类 号:D924] D914[法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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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被引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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