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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卫生违法行为de处并责数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陈岳生[1]

机构地区:[1]四川省安岳县卫生防疫站

出  处:《中国卫生法制》

年  份:1994

卷  号:2

期  号:6

起止页码:29-31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普通刊

摘  要:从违法行为的构成来看,行为人以一个主观过错,实施一个行为,侵害一个客体,就是一个违法行为。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过错,实施了两个或两个以上行为,侵害了两个或两个以上客体,就是数个违法行为。它包括同种类的和不同种类的数个违法行为。行为人实施数个卫生违法行为而应承担的数个卫生法律责任即为数责。如某行为人开一餐馆,其用水不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

关 键 词:行为人 卫生违法行为  侵害 主观过错 客体  卫生法律 个人卫生 饮用水卫生 消毒  

分 类 号:D922[法学类] D92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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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证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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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被引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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