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林改配套政策对农户林业生产行为影响的定量分析——以湖南省为例
Empirical research on household forestry production behaviors that support collective forest tenure reform policy in Hunan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机构地区:[1]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商学院,长沙410004 [2]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北京100083 [3]湖南理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岳阳414006
基 金:湖南省优秀青年项目:"后林改时期农户林业生产投入行为及影响因素研究"(编号:14B190);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农户林业生产行为研究"(编号:13YBA357);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生态影响价值计量及后续政策研究"(编号:11YJA630127);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青年基金项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湖南农户林业生产投入研究"(编号:2013YB12)阶段性成果;国家林业局课题:"湖南省集体林权制度跟踪监测研究"(编号:2013FMA-4)
年 份:2015
卷 号:37
期 号:2
起止页码:391-397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BDHX、BDHX2014、CSCD、CSCD2015_2016、CSSCI、CSSCI2014_2016、JST、RCCSE、RWSKHX、ZGKJHX、核心刊
摘 要:为巩固和深化林改成果、维护林农利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政府实施了一系列配套政策。本文通过建立联立方程组,探讨林权流转、政策性森林保险、公益林补偿、林业合作组织、木材采伐限额管理、林业税费等林改配套政策对农户造林、抚育和采伐行为的影响情况。研究结果表明:林权流转、林业税费负担和林业合作组织等配套政策对农户林业生产行为有不同程度和方向的显著影响,而林木限额采伐、政策性森林保险和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等对农户林业生产行为暂无显著影响。为进一步完善对林农生产行为有显著影响配套政策,本文提出:1尊重农户意愿,规范林权流转;2进一步推进林业合作组织发展;3营造良好的税费环境。对林农生产行为暂无显著影响的配套政策,文章提出:1促进林业收入多元化;2扩大政策性森林保险实施范围;3提高森林生态补偿标准。最后提出应对农户进行有针对性的政策宣传,增加农户对林改政策的认知,以更好地发挥政策效果。
关 键 词:农户 配套政策 林业生产行为 联立方程组 湖南省
分 类 号:F3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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