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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为什么这样确定杨家三兄弟的继承份额?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刘朝仁[1]

机构地区:[1]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法院

出  处:《法学杂志》

年  份:1981

卷  号:2

期  号:6

起止页码:20-21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NSSD、RCCSE、RWSKHX、ZGKJHX、普通刊

摘  要:今年一月,我们受理了这样一起继承案件,原告人杨××(五十岁,工人)和被告人(五十三岁,退休工人)、关系人(四十一岁,精神病患者)是同胞兄弟。父死后,被告人于一九四六年与母郜×分家单过,郜×为此登报与被告人脱离母子关系。解放后,特别是“文革”期间,被告人同其母又有来往,并尽过赡养义务。原告人和关系人一直与母郜×一起生活。关系人在一九六三年患精神分裂症住进北京市精神病院至今,“文革”前其住院的医疗费、伙食费等均由其母负担。“文革”中郜被抄家,即停止给付关系人所需的费用。一九七九年四月郜×病故。

关 键 词:被告人  关系人 原告人 精神分裂症  合法继承人  母子关系 赡养义务 精神病患者  精神病院 北京市  

分 类 号:D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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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被引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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