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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美的特殊语义——美是有价值的五官快感对象和心灵愉悦对象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祁志祥[1]

机构地区:[1]上海政法学院应用社会科学研究院,上海201701

出  处:《学习与探索》

年  份:2013

期  号:9

起止页码:143-150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2_2013、NSSD、RCCSE、RWSKHX、SKJJZZ、ZGKJHX、核心刊

摘  要:在原始审美经验中,人们把引起愉快的对象称作"美"。其后,人们意识到对官能快感的过度追求会导致负面后果,进而将"美"限定为"有价值"的快感对象。快感对象的范围包括五觉快感对象的形式美和心灵愉悦对象的内涵美。美作为有价值的快乐对象,又表现为"幸福的东西""爱的对象""骄傲的对象"。这也从不同侧面说明了有价值的快乐对象是"美"的特殊语义。

关 键 词:美  价值  快感 五官快感对象  心灵愉快对象  爱的对象  

分 类 号:I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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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被引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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