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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关于刑法解释几个争议问题的思辩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侯国云[1]

机构地区:[1]中国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北京100088

出  处:《法学杂志》

年  份:2004

卷  号:25

期  号:4

起止页码:45-46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NSSD、RCCSE、RWSKHX、ZGKJHX、普通刊

摘  要:法律不但有立法原意,而且通过表达法律意思的文字,也可以找到立法原意。由于文字的复杂性,立法者在立法时可能对文字使用得不准确,因而立法的原意可能被表达得有些模糊,这就需要对法律进行解释。解释法律的主体,只能是立法者和国家的最高司法机关,而法官目前没有司法解释权。

关 键 词:刑法解释 司法解释权 立法  成文法

分 类 号:D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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