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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知识产权法体系下开发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优势和基本原则    

知识产权法体系下开发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优势和基本原则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罗宗奎[1] 王芳[2]

机构地区:[1]内蒙古工业大学人文学院 [2]内蒙古工业大学国际商学院,呼和浩特010051

出  处:《档案学通讯》

基  金:内蒙古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内蒙古知识产权专业机构建设与人才培育工程>

年  份:2012

期  号:2

起止页码:44-47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2_2013、NSSD、RCCSE、RWSKHX、SKJJZZ、ZGKJHX、核心刊

摘  要: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开发利用的根本目标在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但在现实开发利用中存在许多问题。相比档案学意义上和行政保护模式下的开发利用,建立在知识产权法体系下的开发利用模式可形成有效内部激励,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生命力,并可提供档案利用控制机制。并提出知识产权法体系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开发利用的基本原则,包括分类开发利用原则、利益平衡原则、激励创新原则。

关 键 词: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 档案开发利用 知识产权法

分 类 号:D923.4] G271[法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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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被引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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