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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对民诉法修正案中调解制度的若干理解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宋朝武[1]

机构地区:[1]中国政法大学民事诉讼法研究所

出  处:《中国审判》

年  份:2012

期  号:6

起止页码:27-29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普通刊

摘  要:对民事诉讼法修正案第二次审议稿中第一百二十二条和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有关法院调解的新规定,我有以下几点理解。一、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不明确,也不符合民诉法的原理根据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第一,先行调解的概念界定模糊。

关 键 词:民诉法 十二条  法院调解 当事人 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法修正案

分 类 号:D92[法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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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被引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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