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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试论寻衅滋事犯罪的司法认定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宋峰[1] 曹红卫[2]

机构地区:[1]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淮安223000 [2]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北京102202

出  处:《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

年  份:2004

期  号:4

起止页码:47-49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普通刊

摘  要: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无事生非、起哄闹事 ,随意殴打、追逐、拦截、辱骂他人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 ,破坏公共秩序 ,情节恶劣或者情节严重、后果严重的行为 ,它具有独特的犯罪构成特征。在司法实践中 ,应准确把握该罪本质特征 ,对一个人实施多种寻衅滋事行为或寻衅滋事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等情况做出正确认定。

关 键 词:寻衅滋事罪 构成条件  司法认定

分 类 号:D92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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