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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从隐私档案的利用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修订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赵际明[1] 张丽平[1] 赵际星[1]

机构地区:[1]陕西师范大学档案馆,陕西西安710062

出  处:《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年  份:2006

卷  号:35

期  号:S1

起止页码:37-38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6_2007、NSSD、RCCSE、RWSKHX、SKJJZZ、ZGKJHX、核心刊

摘  要:隐私档案是公民在工作学习、职业活动以及个人生活中形成的,不愿让人知晓或公开的各种秘密文字、文件材料、声像材料等。隐私档案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各级组织对个人的考核、评价、定性使用、党纪政纪处分及依据事实。档案馆应充分尊重公民的隐私权。我国档案法仅对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档案进行期限规定,对涉及个人隐私档案的开放时间并无明确规定。我国应在档案法中补充有关个人隐私档案利用的条款。

关 键 词:隐私档案  《档案法》 档案工作

分 类 号:D9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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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被引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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