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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论文详细信息

宋代县尉任职条件考       

文献类型:会议

作  者:王钟杰 段业林

作者单位:[1]郑州大学历史学院 [2]河南省淮阳县公安局

会议文献:宋史研究论丛 第8辑

会议日期:20071200

出版单位:河北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71200

学会名称:中国宋史研究会

语  种:中文

摘  要:宋代县尉是县级政府机构中专掌治安的官员。宋太祖建隆三年(962)十二月,诏中书门下,"每县复置县尉一员"。并对其职责作出规定,"凡盗贼、斗讼,先委镇将者,诏县令及尉复领其事"。在缉捕盗贼的过程中,县尉要"躬亲部领收捉,送本州"。此类差使针对性较强,要求县尉自身素质要好,方能更好地履行职责。鉴于此,宋政府对县尉的年龄、身体状况及其他任用资格都作

关 键 词:枢密院 小使臣  吏部条法  流内铨  任职条件

分 类 号:K244[历史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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