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详细信息
文献类型:专利
专利类型:实用新型
是否失效:否
是否授权:否
申 请 号:CN201620255514.6
申 请 日:20160330
申 请 人:广东华固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510010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97号
公 开 日:20160914
公 开 号:CN205576934U
代 理 人:刘小敏;侯莉
代理机构:44104 广州知友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语 种:中文
摘 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原深基坑施工后局部增深支护体系,局部增深基坑支护结构包括新支护桩、新钢筋混凝土内支撑梁和钢筋混凝土板,新支护桩伸入局部增深基坑底面且沿着局部增深基坑的内壁圆周排列,新支护桩的桩顶上设有冠梁,新钢筋混凝土内支撑梁的两端固定在新支护桩的冠梁上,新支护桩的冠梁还通过钢筋混凝土板与原支护桩的下部相连。本实用新型通过钢筋混凝土板将原支护桩和新支护桩在空间上连接为一个结构,使原深基坑支护结构和局部增深基坑支护结构构成一个整体的空间受力体系,提高了整个支护体系的稳固性;钢筋混凝土板作为原深基坑地下室的底板,省去了后续施工地下室底板的步骤,降低施工成本,缩短施工工期,提高施工效率。
主 权 项:1.一种原深基坑施工后局部增深支护体系,包括设置在原深基坑中的原深基坑支护结构,所述原深基坑支护结构包括原支护桩、原钢筋混凝土内支撑梁和原预应力锚索支护结构,所述原支护桩伸入原深基坑底面且沿着原深基坑的内壁圆周排列,在所述原支护桩的桩顶上设有冠梁,所述原钢筋混凝土内支撑梁的两端固定在冠梁上,所述原预应力锚索支护结构设置在原支护桩上用于支护原支护桩,其特征在于:所述原深基坑施工后局部增深支护体系还包括局部增深基坑支护结构,所述局部增深基坑支护结构包括新支护桩、新钢筋混凝土内支撑梁和钢筋混凝土板,所述新支护桩伸入局部增深基坑底面且沿着局部增深基坑的内壁圆周排列,所述新支护桩的桩顶设有冠梁,所述新钢筋混凝土内支撑梁的两端固定在新支护桩的冠梁上,所述新支护桩的冠梁还通过钢筋混凝土板与原支护桩的下部相连。
关 键 词:支护桩 钢筋混凝土板 增深 冠梁 基坑支护结构 本实用新型 钢筋混凝土 支护体系 内支撑 深基坑 空间受力体系 底板 地下室底板 深基坑支护 基坑 基坑底面 两端固定 内壁圆周 施工成本 施工工期 施工效率 地下室 稳固性 伸入 施工 桩顶
IPC专利分类号:E02D17/04(2006010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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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证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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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引证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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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被引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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