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机构地区:[1]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环境资源法研究所,北京100088
基 金: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我国生物安全法治保障体系研究”(20&ZD174)
年 份:2021
期 号:1
起止页码:185-190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BDHX、BDHX2020、CSSCI、CSSCI2021_2022、NSSD、RCCSE、RWSKHX、SKJJZZ、核心刊
摘 要:健全野生动物保护法制,应尊重野生动物的生态属性,基于生态整体主义进路展开。为此,需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角度,实现对野生动物的整体性保护。在生境保护方面,可制定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综合性立法,确立风险预防、保护优先和持续利用三大原则,并基于此明确相应的法律制度和措施。在物种保护方面,需超越功利主义视角,确立全面保护原则,完善名录制度,规范人工繁育活动,明确禁食规定,实现与其他法律机制协同推进,促进有效实施。在生物遗传资源保护方面,应着重完善权利体系,特别是关于所有权、利用权和收益权的规定。
关 键 词:野生动物保护 生态保护 生物多样性 生物遗传资源 生态整体主义
分 类 号:D92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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