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David Crump
机构地区:[1]休斯顿大学法律中心 [2]哈佛大学 [3]德克萨斯大学法学院 [4]华东政法大学
年 份:2022
期 号:3
起止页码:51-61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辑刊
摘 要:原意主义通常是最令人满意的解释文本的方法,但它只是众多方法中的一种,所有这些方法都必须牢记在心。有时原意主义也并不是理解文本的最佳方法。原意主义者解释有三个步骤。首先,必须是法院决定选择原意主义来解释不同于目前的文本的意思。如果届时法院不打算使用原意主义来解释,尽管曾经说过要使用,这种决定也会产生问题。有时候,法院甚至可能会在采用原意主义的这个过程中,还会决定部分使用别的方法。第二步是找到原始的含义。这里要注意的问题是,会有相当多的资料可参考来确定这个含义,从事情发生前后的资料到很长一段时间以来的资料都会有。最后,也就是第三步,就是将原始的含义与现在的各种具体情况相匹配。这一步骤有时候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也许是因为法院刚刚艰难地处理完了前两个步骤中所有的艰苦工作,暗地里觉得这样已经足够了。有时原始的含义与现实的情况差异如此之大,以至于无法妥当地使用原意含义。处理这些问题的唯一方法是由法院在整个过程中不断去尝试,同时要明了每个步骤中都会遇到困难以及这些困难累积的可能性。
关 键 词:原意主义 宪法解释 历史方法 原始含义
分 类 号:D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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