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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本土化的可能及限度    

Possibility and Limits of Localization of Corporate Compliance Non-prosecution System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刘少军[1]

Liu Shaojun(不详)

机构地区:[1]安徽大学法学院,安徽合肥230601

出  处:《法学杂志》

基  金: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以审判为中心视角下重构侦诉审关系研究”(项目编号:17BFX061)的阶段性成果

年  份:2021

期  号:1

起止页码:51-65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BDHX、BDHX2020、CSSCI、CSSCI_E2021_2022、NSSD、RCCSE、RWSKHX、ZGKJHX、核心刊

摘  要:从域外经验看,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在强制企业完善合规体系、及时弥补损失、稳定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借鉴域外的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并对其进行本土化改造,不仅在法经济学上具有理论可能,而且从当前的法治发展成果看,也具备制度可能和实践可能。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在我国的本土化应当有其限度,即采用狭义不起诉的一元制模式,以刑事和行政法律规范体系的完善为前提,适用对象严格限定为单位犯罪而非自然人犯罪,且只有在认定单位犯罪事实的证据达到刑事证明标准的情况下,在审查起诉阶段适用。

关 键 词:企业合规  单位犯罪 合规不起诉制度  本土化  限度  

分 类 号:D9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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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被引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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