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忘记密码

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互联网平台用工模式下劳动关系之认定:新业态下的司法困境与路径探索    

Determining Labor Relations in Internet Platform Employment:Judicial Dilemmas and Path Exploration in the Context of New Business Models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柴伟伟[1] 程磊[1]

CHAI Wei-wei;CHENG Lei(School of Arts and Law,North China Institut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Langfang 065201,China)

机构地区:[1]华北科技学院文法学院,河北廊坊065201

出  处:《河北法学》

基  金:2020—2021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论‘互联网+’新业态用工关系的法律界定与规制”(HB20FX005)的研究成果

年  份:2024

卷  号:42

期  号:7

起止页码:163-180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BDHX、BDHX2023、CSSCI、CSSCI_E2023_2024、NSSD、RCCSE、RWSKHX、核心刊

摘  要:庞大的互联网平台从业人员的出现,对此种用工模式的界定与规制提出了迫切的要求。司法实践的困境在于传统劳动关系的判定标准不再适配新业态下的用工模式。事实上,认定劳动关系的核心依然没有脱离“从属性”标准。新业态下的“从属性”标准应作更灵活的解读,并应当更加关注“从属性”标准新的内涵与表现方式。传统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在新业态用工模式下也表现出极大的不适应性。为推进互联网经济的健康发展并保护新业态下从业人员的权益,应重新确定举证责任的分配,要求平台企业在认定劳动关系时承担一定的反向举证责任。平台企业承担举证责任有其正当性基础,既符合民事诉讼公正原则,也符合制度效能的要求。

关 键 词:新业态 互联网平台 劳动关系 从属性标准  举证责任

分 类 号:DF47]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版权所有©重庆科技学院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渝B2-20050021-7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8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