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忘记密码

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中小学班级规则可以规定教育惩戒措施吗?——基于对现有研究和制度规定的双重反思    

On the Appropriateness of Stipulating Educational Punishment in Class Rules of Primary and Middle Schools——On the Basis of Dual Reflections on the Existing Research and Institutional Regulations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朱茂磊[1,2] 刘花果[3]

机构地区:[1]信阳师范学院法学与社会学学院 [2]信阳师范学院大别山廉政文化研究与教育中心 [3]信阳师范学院教师教育学院,河南信阳464000

出  处:《教育学术月刊》

基  金:河南省教师教育改革研究项目“依法执教视域下高校师范生法治素养培育研究”(编号:2020-JSJYYB-033);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基于课程思政与专业思政协同育人的法治人才培养研究”(编号:2019SJGLX347)

年  份:2021

期  号:8

起止页码:104-111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BDHX、BDHX2020、CSSCI、CSSCI_E2021_2022、NSSD、RCCSE、RWSKHX、核心刊

摘  要:作为一种普遍性的教育规范,我国中小学班级规则广泛规定了教育惩戒措施,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小学班级规则对教育惩戒措施的规定就具有正当合理性。支撑中小学班级规则规定教育惩戒措施的现有理据类型主要包括规则构成论、学生自治论和现实有益论,但它们分别具有明显的语境性错误、显著的对象性错误和严重的价值性错误,不能作为支持中小学班级规则规定教育惩戒措施的理由。同时,在教育类法律和行政法规未就教育惩戒措施进行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作为部门规章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对教育惩戒措施的系统规定本身也面临着合法性补强的问题,其中的赋权性规定也不能作为中小学班级规则可以规定教育惩戒措施的依据。对于学生的个体失范行为,应根据不同的情节和危害后果,主要通过对校纪校规、地区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台的普遍性教育规则以及教育法律规范等的合理适用来进行有针对性的干预和治理。

关 键 词:中小学班级规则  教育惩戒措施  教育规范 教育惩戒立法  

分 类 号:G637[教育学类]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版权所有©重庆科技学院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渝B2-20050021-7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8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