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机构地区:[1]中国政法大学 [2]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
年 份:2017
卷 号:20
期 号:1
起止页码:268-286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CSSCI、CSSCI_C2017_2018、辑刊
摘 要: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体系下的仲裁裁决撤销程序,是对仲裁庭的程序错误加以审查并据以确保仲裁当事人合法权利的重要救济机制。《华盛顿公约》第52条第1款确立了撤销ICSID裁决的五项法定事由。投资仲裁实践的不断发展,使各项撤销理由日渐具体化,也使专门委员会的审查范围愈加明确。学理上,有观点从审查幅度与撤销标准的演变出发,对不同历史时期的ICSID裁决撤销案件进行代际划分,并建议专门委员会应扩张审查实体事项。但从投资仲裁解决争端的首要功能分析,应平衡维系裁决终局性、仲裁高效性与程序公正性等多重价值,避免将撤销程序与上诉程序相混淆,消解投资仲裁的合法性危机。
关 键 词:《华盛顿公约》 撤销案件 审查范围 投资仲裁 仲裁庭 上诉程序 仲裁当事人 法定事由
分 类 号:D997.4]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